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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民政部和地方民政厅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从事公益事业的在工商注册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从事公益事业的宗教团体、大学、研究所和事业单位批准成立的操作性公益机构、志愿性组织等。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目前在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在申请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所从事的主要活动为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从事公益活动的宗教团体必须提交各级宗教管理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大学、研究机构、事业单位批准成立的操作性公益机构、志愿性组织须提供成立批准文件。
每个申请单位申请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过去在全球或中国发展市场获得过赠款资助的单位不得以相同的项目提出申请。
赠款金额预计为10-20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的具体资金需要而定,申请赠款金额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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